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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意外伤害保障计划 (保障368) 1、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: 如果因意外导致伤残,可按伤残程度得到伤残保险金,最高25万元。 若因意外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,赔付其家人25万元。 2、个人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: 每年享有8000元的意外伤害门诊或住院医疗费报销保险金。 100元以下的费用自负,对1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80%。 3、意外伤害住院补贴金: 因意外伤害住院,另给付每天100元补贴金,每年总保险金额为6250元。 4、意外烧伤保险金: 按意外烧伤程度,每年享有8万元的意外烧伤保险金。 每年保险费:368元
推荐:将此保险与保费只100元的“世纪行交通意外伤害保险”组合投保,所获保障更完善。
有关保险责任与详细内容,以“综合意外伤害保险计划 保障368”相应的保险条款原文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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