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荣获“2010-2011年度金牌客户顾问”

各保险公司在承保医疗类保险时,对被保险人有一定比例的抽检,即先体检,合格后才正常承保。

若体检结果有异常项,一般保险公司会采取如下措施:

1)加收保费:就是如果被保险人体检时查出有异常项,在原有保费的基础上加收10%到40%不等的保险费,具体加收保费的比率要按实际体检结果为准。
(2)保单除外责任特别约定:就是将已经患有的疾病,包括共并发症,做为保单的除外责任,即不予承保。
(3)拒保:就是保险公司不承保。
还有一种处理方式是:延期承保。比如推迟五年,即五年以后,如果被保险人体检合格,可以承保,但实际上相当于拒保。

 

因我工作成绩好,被我公司评为:金牌客户顾问

对于通过“金牌客户顾问”办理投保重大疾病医疗类保险的客户,只要客户投保单上的健康告知调查表中没有填写异常项,客户就可以享受免抽体检的优待,也就是说不用抽查体检。

同时,对于各年龄段体检标准上浮10万元的保额。 

比如,对于40岁或以下的客户,如果不是金牌业务员,则30万元以下保额为抽检,而30万元保额以上就要先体检,后承保。而如果是“金牌客户顾问”的客户,则投保重大疾病医疗保额40万元以下的,即不体检,也不抽检。

下面是太平洋保险公司给我印发的相关证书:  

金牌业务员证书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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